一、為加強醫患之間的溝通增加醫院管理的透明度及時有效的反映群眾的各類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領導班子成員輪流主持院長接待日;院辦公室負責院長接待日組織工作,各職能科室按照院領導和院辦公室的安排參加接待,并承辦有關來訪事項。
三、院長接待日每月一次,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下午3:00-5:00 ,如遇節假日順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一天下午。接待地點一般在醫患關系辦公室。院辦公室提前一周時間在公示欄、醫院網站公布接待領導名單、接待地點。
四、接待群眾來訪要遵循以下原則:正確貫徹執行政府有關辦醫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醫院有關規定,分工負責,歸口辦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結果。
五、凡要求院長接待的人員,由院辦公室根據登記情況安排好接待順序,由值班院長逐一接待來訪。根據當事人申請,院長可約訪當事人。
六、接待人員要認真負責、妥善處理有關問題。對能夠當場答復和解決的,當場予以解決和處理;對不能解決的,應向來訪者說明原因,做好解釋工作;對需要集體研究的問題,待研究后及時予以解決和處理;需要向上級機關請示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機關請示,待上級明確后及時予以解決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反饋給來訪者。對需要院有關職能部門處理的問題,由院辦公室將來訪人反應的問題記錄在《院長接待日登記表》中,待院長批注具體處理意見,明確承辦科室及期限,并當即交辦。
七、承辦科室應按接待院長要求,限期完成承辦事宜,并將承辦結果通知院辦公室,辦公室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長交辦事項的承辦情況,并同時呈送其他院領導。
八、院長接待日交辦事項的承辦情況,納入職能科室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考核。
九、做好保密工作,對來訪者反映的一些不便公開的情況和問題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否則將按醫院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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